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
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、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。根据教思政〔2017〕387号文有关精神,我校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1.文明班级:我校所有班级;
2.文明教师:我校在编在岗教师、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;
3.文明学生: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表彰名额
1. 各党总支河南省文明教师1名。根据条件和要求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的推荐1个河南省文明教师候选名额。各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党委宣传部。
2. 各学院(部)推荐:根据条件和要求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的推荐河南省文明班级 1个、河南省文明教学生1名候选名额。各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学生处。
3.在各总支、各学院(部)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由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结果。
4.填写《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申报表》,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,经审核、加盖部门公章后,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根据《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豫教思政[2015]192号)精神,省文明委将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表彰活动,由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,时间另行通知。
2.表彰河南省文明班级、文明教师、文明学生,是全省教育系统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。
3.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为构筑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,决胜全面小康、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证和良好精神文化条件。